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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精神医学质控中心开展全市精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督查

发布时间:2021-07-14 12:00:00

市精神医学质控中心开展全市精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督查

2021-07-08鄂州市中心医院宣传科

7月6和7月7日,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质控专家组对市精神卫生中心、市优抚医院、市优抚医院城东分院、市精神病医院城区分院、鄂州凤凰医院、鄂州华容觉华医院等6家精神医疗卫生机构展开医疗质量安全督查。



质控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检查等方式,对各单位落实《精神卫生法》、《鄂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(2016-2020年)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,按照《鄂州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评分标准(试行)》,对各精神医疗卫生机构在基础设施条件、医疗技术队伍建设、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、医疗质量状况、自查与督查工作方面进行考核评分。全市各精神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,均建立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,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,确保了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。今年上半年全市六家精神医疗卫生机构无一例质量安全事件发生。质控专家组对各单位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,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意见。



此次督查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,查找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的问题。质控专家组要求各单位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”的理念,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,严格遵守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常规,实行全面、全程、全员质量控制,对存在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,逐条落实整改措施,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长效工作机制,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科学化、精细化水平,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图:姜波

文:周慧芬

审核:余丙清、易莉